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0 时间:2014-10-30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4〕227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条例(试行)》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一、本年度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是保障我院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学院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有效载体。

2013-2014学年,学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全面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在成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指定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在全院上下形成统一领导、各尽其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学院各单位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与方式,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畅通信息查询和公开渠道,为促进民主办学、加强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提供有力保障。

(二)践行群众路线,推进信息公开

2013-2014学年,学院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院重点做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通过举办院长午餐会、师生座谈会、问卷调查,开通意见箱、院长信箱、书记信箱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听取意见,整改范围涵盖行政、人事、教学、后勤等多项内容,畅通学院上下信息交流渠道,加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此外,学院根据建设“强特色、高水平、创一流”民办大学的发展战略目标,着力完善学院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着重规范学院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全面清理现有规章制度,简化办事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广大师生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三)强化载体建设,构建公开平台

学院根据便捷、优质、实用的原则,搭建多样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及方式,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学院紧抓校园网建设,对学院主页新闻发布进行严格审查并实时更新,对各系部网页建设与内容更新进行监督指导,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高效服务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不断完善OA系统,及时向教职工发布相关信息,方便教职工迅速了解学院最新动态及有关政策,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全面覆盖;有效使用多媒体手段,如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高效的传送各类信息,如招生信息、就业指导等;编写印制纸质材料,如院报、领导参考、工作简报、年鉴等,真实客观地反映学院各项工作,展示学院风采和办学特色;充分利用院务会、院长办公会、院长信箱及领导接待日等形式,针对不同需求,进行个性化信息服务。

二、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院依法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

资产及收费信息、学位学科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对外合作办学情况和其他等九类,涉及学院基本情况、财务资产、招生就业、人事师资、学生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包括学院简介、学院领导、机构设置、学科专业设置等办学基本情况,并公开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及工作报告、学院章程、学院发展规划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因学院正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部分制度修订完善后将陆续补充公布。

2)人事师资信息。包括学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干部任用公示,人员招聘信息、师资培养及劳资管理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3)招生考试信息。学院招生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技术手段,通过新闻媒体和招生网站,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并开通在线咨询系统,为考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奖励管理规定与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勤工助学管理规定、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籍管理规定等内容。

5)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收支预算总表及招投标制度。其中,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包括管理责任制、报销票据使用注意事项、财务实务指南、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科研管理办法和劳务报酬开支管理办法。

6)学位学科信息。公开《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7)教学质量信息。包括新增专业简况表、促进2014届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教学质量信息、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3届毕业生规模及就业情况、201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和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3年教学质量报告。

8)对外合作办学情况。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包括学院与美国、英国、法国、瑞士等国家10寓所国外知名大学开展的国际合作办学项目。

9)其他。后勤保卫信息、学院自然灾害应急防御预案等。

2.公开数量

目前,学院已建成以“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主页为主,各二级单位网站主页为辅的公开体系。2013-2014学年度,学院通过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主页公开信息696条,OA系统公开信息258条,通过纸质文件、宣传栏、宣传横幅、院报、工作简报、领导参考及会议纪要等公开信息数千条,内容涵盖学院文件、规章制度、院系活动、媒体报道、通知公告、招聘信息等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此外,各二级单位也积极做好本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并有效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公布,如: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通过微博发布消息101条,网络与实验中心发布微博131条,及时公布学院招生情况与校园网络使用情况,为师生工作与学习提供方便。

3.重点公开信息

1)招生就业信息。学院通过网站及招生宣传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录取分数线、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方法、公布录取名单。通过招生、就业网站上及时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就业招聘等信息。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学院通过校园网主动公开人员经费的计算、划拨及使用流程图,公开收费管理制度和经费使用报销程序。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院各项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学院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院通过较为完整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完整地将学院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院师生员工公开,并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良好,得到了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认可与肯定。师生员工对学校校务公开关注程度较高,普遍认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校务信息表示满意,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他们的信息需求,评议良好。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信息公开是促进高校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有效途径,是维护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必然要去。目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运作方面仍有待加强,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工作认识不够深入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公开途径,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信息公开。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中山大学学南方学院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