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公示
时间:2024-03-25
广州南方学院关于2023年度检查工作材料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对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粤教策〔2021〕3号)中检查的指标内容,组织各相关业务部门对照检查指标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工作,填报《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2023年度检查评价表》《广东省民办高校信息表(2023年度)》,并形成《广州南方学院2023年度检查自查报告》,现将《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2023年度检查评价表》《广东省民办高校信息表(2023年度)》《广州南方学院2023年度检查自查报告》(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发展规划处实名反映。
电子邮箱:ghb@nfu.edu.cn
联系人:黄巧
联系电话:020-61787373
附件:
广州南方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