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6-11-14
院办〔2016〕21号
学院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
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办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决定》精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传达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视频会议的通知》(粤教规办函〔2016〕66号)文件要求,现定于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3:30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决定》、《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情况答记者问》精神。
(二)部署开展宣传学习修法活动。
二、会议地点
1号行政楼第一会议室(三楼)
三、参加人员
学院领导,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要求
会议重要,请各单位落实参会人员,并提前10分钟入场就座。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联系人:曾婷婷,联系电话:6178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