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8-01-19
保卫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摩托车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良好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摩托车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校园,禁止无牌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
二、禁止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大排量两轮摩托车在校园内行驶(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
三、凡驾驶进入校园的摩托车必须遵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交通管理规定》,并服从保卫部和物业保安部的管理。
四、校园内驾驶摩托车请按交通标志文明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每小时,并将摩托车停放在划定的停车线内,不得将摩托车随意停放。
五、摩托车进出校园必须出示出入证,严禁超载、超速、飚车、尾随追堵、并排行车等,且不得鸣笛和大声播放音乐等。
六、对乱停乱放摩托车,影响交通、校容,堵塞通道的,保卫部将给予劝阻、警告、锁车。对无人认领的摩托车,保卫部将强行拖移至停车棚。
七、 保卫部将联合温泉交警中队在学校重要交通路段设置警校联合执法点,对违法上路行驶的摩托车进行专项整治,违者将对车辆予以扣留,对驾驶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部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