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通知公告

关于表彰2016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0 时间:2018-01-18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表彰2016学年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2016学年,学校全体教职员以良好的精神风范、饱满的工作热情、求真务实的作风,踏实工作,在推进学校创新强校、应用型转型等各项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学科研工作水平提升、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完善,根据2016学年教职员及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学校决定授予商学院等4个单位“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曹惠茹等82人“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学校号召全体教职员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扎实工作,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校全面发展,为创办一流民办大学而共同努力。

 

         附件: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6学年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pdf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