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8-03-19
人资〔2018〕23号
人力资源部关于组织推荐广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广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粤教体办函〔2018〕33号,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推荐事宜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校可推荐2-3名专家。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学风严谨,熟悉相关法规与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二)在音乐、美术、舞蹈、戏曲、语言艺术等专业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技能水平,熟悉学校艺术教育教学工作,了解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在本地、本校及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从事艺术教育管理工作,须具有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从事艺术教育研究工作,原则上要具有艺术类专业正高职称,特别优秀的可放宽为副高职称。
(四)能接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有参加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三、推荐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广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广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推荐后于3月20日下午15: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人才建设办公室(行政楼A1-3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nfsz@126.com。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广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18年3月19日
(联系人:郑丽妍,联系电话:61787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