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3-11-17
2023年度,广州南方学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清单》)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由广州南方学院学校办公室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内容。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公布于学校网站首页信息公开专栏:
https://www.nfu.edu.cn/xinxi/jbxx/xxgkndbg/index.htm
一、概述
广州南方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压实校内各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校院二级统筹联动,规范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开实效。贯彻“有利于学生成长、有利于教师发展和有利于学校未来”的原则,利用民办高校自身的灵活性进行体制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办学水平,践行“建设位居中国应用型高校前列、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我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清单》为指引, 继续优化信息公开机制、努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新时代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新格局。
(一)积极推动落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学校信息公开以服务师生为导向,围绕全体师生关注的领域,对学校招生信息、招投标以及财务信息等内容,在第一时间发布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学校外网设置信息公开,网站导航等服务平台,学校内网设置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个人邮箱、个人课表、图书借阅等,为每位师生提供精准信息服务,功能划分清晰,待办事项一目了然,满足了师生的教学、学习及其他办事需求。
(二)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
本年度,学校借助本科合格评估筹备工作,进一步推动校园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以学校门户网站和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办公系统为主,各二级单位网站为辅,学校、二级单位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校内宣传栏为补充的多渠道信息公开平台。同时根据《清单》中的要求,细化主动公开事项,规范公开范围与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三)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增强公众参与
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应急处置,落实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意识形态校内巡察工作办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突发敏感舆情处置工作机制。
学校进一步优化舆情监控机制,使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实时监测舆情动向,有效提升舆情研判、响应、处置成效。特别在重要时期、关键节点充分发挥作用,保障政治安全稳定。
二、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校园网及OA办公系统和新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公开信息。本年度,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12条,发布各类新闻448条,发布招投标信息37条;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全校在职教职工均能登录)发布通知公告974条,与学生相关的信息还按其内容分别公布于招生就业、学生处、团委、教研、校管、图书馆等二级单位网站中。
2.通过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学校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进一步增强信息传播时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目前学校微信公众号订阅量达86188人,本年度共发布图文信息297次,总阅读量为773899人次,文章最高阅读量为29644人次。2021年11月,学校开通并启用官方微信视频号,截至2023年8月,订阅量达2328人,发布视频28次,总阅读量为642533人次,视频最高浏览量为38.5万人次。学校通过新媒体平台公布的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时政热点、学校新闻、招生信息、就业信息、反诈骗宣传等。同时,学校各二级单位也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加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二)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就业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合作交流信息和其他等清单要求的10类信息。
1.基本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包括学校简介、学校领导、机构设置、学科专业情况、在校生情况、教师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工作要点,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
(2)教学、就业质量信息:包括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名单、教学质量报告以及就业质量报告等。
(3)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包括学生奖励管理规定、学生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学生资助管理规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规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申诉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学籍管理规定等内容。
(4)学风建设信息:包括师德建设实施细则、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学风建设实施意见、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等。
(5)学位学科信息:包括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制度、学科建设等信息。
(6)对外合作办学情况:包括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及管理制度等。
(7)其他:后勤保卫信息、安全知识信息、健康教育信息等。
(8)政策法规:包括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工作公开情况。截至2023年9月,学校有在校生普通本科19029人,成人本科108人名。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准确公开招生信息,坚持规范的招生程序,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在《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学校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账号:NFU_ZSB)等平台上及时发布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规则、资格名单、录取信息、通知书寄发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积极打造考生咨询服务平台,包括校园开放日、热线电话和各类网络、新媒体平台,为考生提供全方位的招生咨询服务。
(2)学校财务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学校不断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根据《清单》要求主动公开了财务规章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做到财务、资产等信息公开合规合理。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新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在招生简章和新生报到须知中做出详细说明;对校内单位的服务性收费严格实行报批制度,确保财务收费依法合规。学校进一步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缴纳学费、财务报销等工作,拓宽财务信息发布渠道,保障师生对财务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3)人才招聘及干部任免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加强人才招聘信息的主动公开,在学校网站首页及人事干部处网站设置“人才招聘”专栏,通过校外招聘合作网站及媒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刊登招聘启事,同时在招聘启事中明确招聘范围、岗位及职责、招聘条件与要求、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聘后管理等几方面的内容,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学校积极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均经过校长书记办公会、党委会等审议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涉及重要干部任免,学校人事处均需依据干部选拔条件和岗位职责对拟任干部进行组织考察,并在学校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由监察与审计处对干部任免人选进行监督检查。
三、学校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各项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涉密、侵权文件和信息不予公开。本年度学校未收到书面信息公开申请。
学校各单位依据职能受理部分信息的口头咨询,各类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招生、收费、学籍管理、招标采购、教职工社会保障等内容,均给予明确回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栏设立受理与监督栏目,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布办公电话及邮箱,认真接受监督并听取意见。学校每学期不定时组织师生代表通过座谈会、校长午餐会等形式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实效、服务质量等方面。学校师生普遍认可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并给予较高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学校监察与审计处已在部门网站上公开申诉举报联系方式,包括办公地点、电话以及邮箱,向社会公众及全校师生提供多种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与建议。本年度,学校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或投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优化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在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二级单位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的提升,但仍存在不完善之处,接下来学校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 结合实际情况,重点从以下方面有针对性的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的管理。依据《清单》及《通知》要求,学校对信息公开的分类管理更为精准化、科学化、合理化,继续强化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引入外部专家智脑,完善学校信息化建设方案,做好各平台的运维管理和安全升级,优化信息公开方式,规范网络管理,使得信息公开内容更规范、更全面、更广泛。
2.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效能。强化服务宗旨,大力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与学校发展深度融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各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做好相关决策、制度、资讯等的信息公布工作,使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已汇总学校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详见附件。
广州南方学院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