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5-10-18
各党总支,各系、部、室、中心、馆:
2015年秋季分党校培训班计划于10月24日开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的
(一)通过培训,使培训班学员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懂得党在社会主义处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初步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人生观;
(二)通过培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树立科学发展观;
(三)通过培训,使培训班学员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锻炼,以实际行动和出色成绩争取入党。
二、学习材料
《入党培训教材》
三、学习要求
(一)服从教学安排,努力学习,深入思考,完成学习任务。分班情况如下:
积极分子培训1班:经管系、艺创系、外文系;
积极分子培训2班:音乐系、文传系、工管系、护理系;
积极分子培训3班:电软系、会计系、公管系;
发展对象培训1班:经管系、文传系、会计系;
发展对象培训2班:艺创系、音乐系、电软系、工管系、护理系、公管系、外文系。
(二)严格遵守培训考勤制度,要求各党总支指派专人做好考勤登记;确实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需写书面请假条,并经所在党总支同意,向党校负责老师请假。
(三)认真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配合和支持党校开展工作。
(四)培训期间,请各党总支和党支部委员参加相关知识的学习。各党总支和党支部要结合本次培训,灵活有效地开展主题活动,开展实践教学,鼓励各党总支联合开展活动。
(五)认真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
四、学员违纪及有关情况处理
(一)违反学校管理条例受到处分者,取消学习资格。
(二)无故旷课一次者,取消学习资格;请假超过二次(其中全校集中辅导课超过两次)者,须参加下期重修。
(三)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不合格者,本期不予结业。
注:综合成绩=考勤纪律分(20%)+学习心得成绩(20%)+结业考试成绩(60%)
五、学员结业
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六、课程及相关安排(见附件)
附件:1. 2015年秋季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 2015年秋季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中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18日
(联系人:刘兆娟;联系电话:61787176,zdnfybd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