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6-06-16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修订版)》(中大南方〔2014〕14号)第二章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经教务与科研部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拟授予4623名毕业生学士学位。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自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0日止。全院师生对上述任何一名毕业生授予学位的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与科研部反映。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20-61787309(叶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温泉镇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行政楼 A1-202
附件: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4623名毕业生名单.xls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