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6-08-24
人事〔2016〕59号
人事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附件1)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现就我院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截至2016年9月30日前,在院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自然科学领域青年人才(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在自然科学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女性37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月1日);
(五)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推荐工作采取限额申报方式进行,我院可申报自然科学领域人选1人。
(二)根据通知要求,相关教学单位须于9月2日前推荐一人至学院人事组织部。
(三)学院将从相关教学单位推荐人选中择优推荐1人至广东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2)以及附件材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5份、电子申报材料(刻录光盘)1份。申报书、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一)附件材料目录;
(二)推荐单位公文;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五)1至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六)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七)任职证明复印件;
(八)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九)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请按照上述顺序排列。其中,电子申报材料要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张三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超过15M的,可拆分成多个PDF文件,并在文件名后添加数字标注,如“张三附件材料1”。
附件:1.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人事组织部
2016年8月24日
(联系人:岳冠林,联系方式:61787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