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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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新评审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0 时间:2016-07-05

人事〔2016〕55号  

人事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教师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新评审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66号)及有关政策规定,就做好我院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新评审委员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能严格按照我厅有关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教研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在高校从事本学科(专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图书资料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身体健康。

(四)优先推荐进入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或项目的人选。

(五)未担任广东省其他高评委会委员。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入库委员推荐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连同电子版送交所在教学单位,每位教师最多可填报1个一级学科下的2个二级学科。

(二)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7月13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推荐表》纸质版送交人事组织部人才建设办公室(A1-3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8417490@qq.com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要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切实将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

 

附件:入库委员推荐表

 

 

 

人事组织部   

2016年7月5日  

(联系人:黄璞,联系方式:61787289)


附件:入库委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