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6-09-20
中大南方人事〔2016〕20号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89号)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我院继续开展2016年师德征文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文主题
“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
二、征文对象范围
学院全体在岗教师。
三、征文内容
围绕“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主题,从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争做“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展现我院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
四、征文选送数量
各单位至少推送一篇征文到学院。学院在各单位报送基础上遴选10篇征文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五、遴选优秀征文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推选的征文进行评选。每组评选优秀征文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并从各地市、高等学校或省直属学校中评出征文组织奖若干名。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征文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登载。
六、征文要求
(一)征文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1500—3000字为宜。
(二)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
(三)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推送的征文报送至学院人事组织部人才建设办公室(A1行政楼303室),电子版发送至zdnfsz@126.com。
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6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主题、作者、组别(我院全部标注高校(本科)组)、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
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七、奖项设置
学院对各单位报送的征文将组织评选,并设置一、二、三等奖对获奖征文进行奖励。
一等奖2名 奖金6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300元
三等奖5名 奖金100元
上述院内获奖征文将报送广东省教育厅,统一参加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征文评选活动。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6年9月20日
(联系人:岳冠林,联系电话:020—61787290,信箱:zdnfs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