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6-10-11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为迎接学院10周年校庆,学院已启用新的院徽,为统一和规范学院楼宇名称和全院VI标识系统,经学院决定,对全院楼宇进行重新排列命名和更换学院VI标识系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楼宇重新命名
(一)楼宇重新编号原则和顺序:
依据原楼号编排和楼宇建设先后顺序,楼宇重排方案原则采用学院从北向南、由西向东规则分列排序,如:
1、学生宿舍楼以西区原H8为学生宿舍1号,H9为学生宿舍2号,依次按列重新排序;
2、教工宿舍以原西区Y1、Y2、Y3栋宿舍为教工宿舍1号、2号、3号,原东区Y14栋为教工宿舍4号,Y13栋为教工宿舍5号,依次重新排列;
3、教学楼按从北向南规律调整原教学楼8号、9号、10号、11号次序,教学楼1号至7号的排序保持不变。
(二)楼宇重命名及排序安排
采用文学与传媒系所拟命名草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命名,西区学生宿舍1号至12号命名为西学楼1号至11号(H7栋招待所单独命名,不纳入学生宿舍排号);东区学生宿舍13号至36号命名为东学楼12号至34号(原28号按教工宿舍命名,不纳入学生宿舍排号),教工宿舍命名为聚贤楼1号至12号。教学楼和实验楼等其它楼宇命名保持不变,仅在序号做相应调整(具体命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更换学院VI标识系统
根据学院院徽和学院楼宇命名方案,结合学院各职能部门的实际情况,重新制作、更换学院VI标识系统。为迎接学院10周年校庆,现将更换学院各类VI标识系统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职能部门安排对接人跟进及协调相关事宜。
(一)楼宇牌安装时间:10月11日-10月14日;
(二)院系名牌安装时间:10月11日-10月12日;
(三)办公名牌安装时间:10月11日-10月14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本学期师生上课地点不变,仍按照教务与科研部原安排的课程表所在的课室安排上课。为方便学生上课需要,教学楼8号-11号本学期按原楼号暂不更改,下学期开始,再根据学院重新命名的楼宇名称和顺序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请各位师生相互告知。
校园管理工作部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