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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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0 时间:2017-03-02

人资〔2017〕14号  

人力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国家《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学院2017年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符合国家颁布的《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教师资格条件。

(二)2017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现学院在岗在编教师。

二、认定条件

(一)和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由学院发放,个人缴交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

(二)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学历。

(三)系统讲授1门以上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含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有博士学位可免普通话测试。

(五)申请人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附件1)体检合格。

(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申请前须补修师范类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七)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人员及在学期间教学计划内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人员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参加测评,并达到合格标准。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三、申请认定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系统中导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本人在承诺书下方签名确认。

(二)身份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学历证书鉴定证明(认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书(外省1997年以后颁发的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均有效)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1.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单面复印;

2.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3.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旧版,有照片一面复印在上半部分,有成绩一面复印在下半部分;新版,仅一面,单面复印即可);

4.申请人提交学历鉴定证明要求如下:

(1)凭博士学位,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2)最后学历(或学位)毕业学校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的申请人可免交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但须提供最后学历(或学位)证书、学籍证明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其他申请人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5.未参加岗前培训的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本科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含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及教育教学实习成绩);

6.未参加岗前培训的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补修师范类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供师范类本科毕业人员教育实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表中1-3栏由申请人填写,4-11栏由所在教学单位填写,其中“鉴定单位”需填写学院教学单位全称(如: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公共管理学系),“鉴定单位地址”填写“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电话” 填写教学单位负责人电话,表格由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名。

(四)近一年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书需注明任课的班级、课时、开课时间等,由教师本人所在教学单位开具,教务与科研部审核盖章)。

(五)近3个月内的小1寸(22mm *32mm)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2张(1张贴体检表,1张贴高校教师资格证),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一致。

(六)《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附件3),学院定点体检医院: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待定。

(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开具介绍信,个人持介绍信前往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

(八)与学院最新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九)个人缴交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凭证(由学院统一到社保机关开具)。

四、工作安排

(一)报名

2017年3月10日12:00前,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在所属教学单位进行报名,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附件4)

(二)组织培训交流会

1.时间:2017年3月中下旬(具体另行通知);

    2.参会人员:各教学单位人事工作对接人,报名且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及新聘教师或准备下一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职员。

(三)网上填报

网上申报日期为2017年3月21—29日(系统开放时间:每天7:00—24:00),申请人在申报日期内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资格认定栏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17年4月10日-13日

2.地点:行政楼A1-303室(人力资源部人才建设办公室)

3.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全部申请材料(附件5)进行确认。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评:2015年4月5日至13日期间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由各教学单位按要求自行组织。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组建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小组。一般由3-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组成测评小组。

2.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评分表》(附件6)评分要求,组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进行试讲,由测评小组打分,由各教学单位最终核算平均分并汇总,盖章,评委签字后送交人力资源部人才建设办公室。

(六)公示

学院对教师资格认定资料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学院官网和OA办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材料报送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人员的认定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五、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小组负责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二)申请人可直接登录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bsdt/xlrz.jsp,也可前往广东省教育厅现场办理学历认证,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电话:020-37628490。

港、澳、台及海外留学人员请登录“广州(海外)留学人才网”http://www.gzscse.gov.cn/gzscse07/hgfw/fwjs/201307/t20130718_203787.htm进行学历认证。

(三)普通话测试可通过学院普通话测试站(http://wcx.nfu.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44)或其它普通话测试站测试,学院普通话测试站电话:020-61787451。

(四)请各教学单位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通知相关教师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3月10日12:00前将《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后送交人力资源部人才建设办公室(A1-303),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dnfsz@126.com。

(五)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详细政策可在学院人力资源部,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doc

      

       附件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版).doc

      

       附件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xls

      

       附件5: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单.xls

     

       附件6: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评分表.xls


 

 

人力资源部     

2017年3月2日   

 

(联系人:岳冠林,联系电话:020-61787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