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7-05-19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组织推荐参加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资助项目”的通知》(粤教思办函〔2017〕36号,附件1)要求,现就学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资助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为学院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志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素养较高,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成绩突出,教学效果较好。在省级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比赛中获奖;省级以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讲师。
二、接收学校和培养方式
(一)接受学校: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
(二)培养方式:高级访问学者的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研修期限为一年。
三、支持方式
本项目所需主要经费由教育部社科司给予支持,每年年终拨付一次,由接收学校掌握,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选派学校和访问学者共同承担。访学研修期间的住宿、交通等费用支付办法由选派学校确定。
四、推荐人数和程序
(一)选拔人数。根据文件要求,广东省推荐名额为2人,学院可择优推荐1名报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二)选拔程序。学院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个人报名,所在教学单位审议推荐,学院确定推荐人选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
五、报送材料
请于2017年5月22日12:00前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纸质一式两份)送交人力资源部人才建设办公室(A1-3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nfsz@126.com。
由于遴选任务时间紧迫,学院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时间报送材料,请按照本通知所要求时间报送材料。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组织推荐参加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资助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附件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doc
人力资源部
2017年5月19日
(联系人:郑丽妍 联系方式:020-61787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