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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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选聘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 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专家的通知

来源:0 时间:2017-12-21

人力资源部关于转发选聘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

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专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选聘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专家的函》(粤教基函〔2017〕261号,见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将选聘一批相关领域的专家为实施项目提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请专家的领域与数量
   (一)教师教育领域,4-5名;
   (二)留守儿童教育领域,4-5名;
   (三)特殊儿童教育领域,4-5名;
   (四)教育信息化领域,4-5名;
   (五)教师培训质量保障与监测领域,4-5名;
   (六)学校对口帮扶领域,3-4名;
   (七)校舍建设领域,3-4名;
   (八)义务教育学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领域,2-3名。

聘请专家资历具体要求请参见《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专家工作任务大纲》(附件2)。
    二、受聘专家的工作任务
    受聘的专家应根据工作任务大纲的要求,为项目实施机构提供所属领域的技术指导,开展调研、培训,撰写报告等服务,保障项目在准备、实施、验收中的各项活动能顺利开展。

聘请专家工作任务大纲请参见《专家工作任务大纲》(附件2)。
    三、选聘专家的程序
   (一)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教师填写《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专家资格申请表》(附件3)。申请表纸质版于2017年12月26日中午12点前交至人力资源部人才建设办公室A1-303,电子版报送至邮箱zdnfsz@126.com。
   (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对收到的资格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初选名单,报主管厅领导审核确定拟聘请专家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聘用协议。协议期原则上为2年,协议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续聘。
   (三)专家在完成工作任务、成果质量合格的前提下,由项目实施机构向其支付劳务费。劳务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各类项目专家评审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选聘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专家的函

      2.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专家工作任务大纲

      3.世行贷款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项目专家资格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   

2017年12月21日 

(联系人:郑丽妍;联系电话:020-61787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