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7-11-24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7〕58号)的文件要求,经结合我校实际,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如下以下工作:
一、组织学习,做好培训
1. 各党组织在组织活动期间需安排一次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学习讨论,并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好自学并写一篇心得体会。党总支书记带头做好宣讲和辅导工作。
2.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学期安排两次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求写一篇心得体会,并做好所在党支部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 积极以考促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的检查工作,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党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安排好师生党员在广东党员教育网上参加“学报告、学党章”考学活动,切实提高参考率、满分率。
4. 组织开展 “学报告、学党章”知识竞赛和相关主题演讲活动。
5. 党委组织一次“践行十九大、永远跟党走”的主题党日活动和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工作。
二、组织宣传,做好宣讲
1. 党委安排一次广东省委宣传部讲师团专家到我校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2. 综合素养学部思政课老师要做好十九大精神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用好思政课平台,发挥影响力和感染力,实现党的十九大的精神学习宣传全覆盖。
3. 充分运用我校官网、微信等平台,组织落实好宣传工作,推动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理解。各党总支结合专业特色,举办微动画、微视频、微党课、微图册,并报送至学院办公室电子邮箱:zdnfybdj@163.com,学院办公室负责择优推送作品到广东教育微信等平台。
4. 各党组织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海报和标语,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的内容。定期更换宣传海报和标语,做好宣传工作。
5. 结合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等活动,充分展示党支部和党员风采,做好“最佳党日”活动工作方案,并做好案例收集,树立党员榜样作用。
中共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
(联系人:李颖,电话:6178-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