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9-01-18
学工〔2019〕1号
关于开展2019年“传家风?树学风?扬国风”
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第五届)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形成爱党爱国爱家、和睦友善、积极向上的大学新风尚,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党建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我校决定开展2019年“传家风?树学风?扬国风”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家风是一个家庭世代相传的价值观,优良的家风有助于良好学风、国风的形成。2017年12月,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学风建设是学生大学期间成长成才的关键点所在,只有树立了良好的学风,才能让学生把学知识与学做人相结合、把关心时事政治与责任担当相结合,使成长变为学生的自觉。通过开展“传家风?树学风?扬国风”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形成“以家风促学风,于学风扬国风”的良好风气,鼓励大学生自觉传承淳朴家风、树立纯正学风、弘扬优良国风,努力成为德才兼备、具有家国情怀的人才。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月-9月。
三、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四、活动内容
活动采取项目化运作方式,将思政教育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形成特色项目和品牌。项目开展如下:
(一)“爱党爱家”家风、家训相关读书活动
紧紧围绕和谐、孝道、劝学、劝善、勤俭、励志、修养、党性等主题阅读经典书籍书信等,或者根据师生自己的家庭故事文化等进行诗歌、散文、家书等文学创作,要求内容贴近生活、积极向上、思想健康、情感真挚。4月份组织院系通过诵读汇报的形式让师生对自身作品进行诵读,表达师生感恩党的关怀、感恩家人养育,热爱生活、阳光向上的积极态度。
1月中旬至4月中旬:读书、创作;
4月底:经典作品诵读汇报。由院系选拔代表参加汇报,按照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院系2人,其它单位1人的比例遴选代表。
(二)“我的家?校?国”主题文艺展演
结合学校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相关内容,组织学生通过朗诵、合唱、舞蹈、小品、情景剧以及其他项目成果展览等形式进行文艺展演,表达当代大学生对“家风、校风、国风”的理解和传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融入到大学生审美雅趣的培养中,滋养心灵、塑造品格。
3月-4月中旬:各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初选作品和节目;
4月中旬-5月:作品展览、汇报展演。
(三)“嘹亮军歌,唱响祖国”新生校歌军歌歌咏比赛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开展校歌、军歌主题歌咏比赛,以歌唱的形式唱响思想文化主旋律,描绘社会文明进步、祖国繁荣昌盛的美好画卷,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校文化氛围,迸发活力向前的激情和力量。
9月中旬:校歌军歌歌咏比赛初赛;
9月下旬:校歌军歌歌咏比赛决赛。
(四)自主开展类
各院系结合工作实际,自主开展的家风活动项目至少在学工部备案一项,要求活动契合主题,内容贴近生活、思想健康,能够引导学生端正态度、积极主动学习,营造严谨治学的校园风气,使优良学风内化为学生的学习习惯,展现出我校师生团结友爱、积极向上、敢于进取的乐观态度。具体形式不限。项目组成员可以跨单位、跨部门,教师(全校范围)、学生均可。备案的项目方案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小组成员、项目内容、时间、活动方式、评比或展示形式等。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系学工办要充分调动院系学生的积极性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同时要结合本方案,院系自行组织开展相关特色主题教育活动,并于学期期末前将院系活动成果报至学生工作部。系列活动结束后,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开展成果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加大宣传力度,善于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根据不同时段的活动内容设计相应的宣传方案,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掀高潮,为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项目报送
附件1:2019年“传家风_树学风_扬国风”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项目备案表.docx
综合素养部
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委员会
2019年1月17日
(联系人:唐芬,联系人:020-61787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