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8-12-25
财务〔2018〕15号
关于举办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税法”)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新个税法重大变革之一是新增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各纳税义务人须在了解相关税收政策条款基础上自行申报扣除项目,合法、合规、及时申报专项扣除项目影响纳税义务人的切身利益。为便于各位老师更好地熟悉新个税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时享受国家这一政策红利,特邀广东省税务局相关专家到我校开展新个人所得税政策专场培训,权威解读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实施办法,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个人所得税新政和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27日(周四)上午9:00-10:00
培训地点:教学楼5教105室
三、参加培训对象
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科级及以上干部(含教学单位“两办”主任)、各二级单位财务对接人、其他教职员代表参加。
四、培训会议要求
1、请各单位将参会回执(附件1)电子版于12月26日下午4:00前发送至邮箱:569882704@qq.com。
2、会议重要,请相关人员依时参加。
由于新个税法改革涉及每位老师的切身利益,本次专题培训会议将由税务局提供官方的、权威的新政解读及答疑,机会难得,欢迎各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前往学习。本次专题培训会议可以计算继续教育学时。
特此通知。
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2月25日
(联系人:何少雯,联系方式:6178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