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8-12-07
中大南方院办〔2018〕21号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18-2019学年寒假自2019年1月19日起至2月22日止。现将有关寒假工作安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学生按学校校历安排放假。2019年2月23日、2月24日为在校生注册时间,2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 教师按学校校历安排休假。
3. 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休假时间为1月21日—2月20日。其中,1月19日(星期六)、1月20日(星期日)照常上班。休假期间,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安排轮休,2月21日全体到岗上班。
二、有关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完成本学期既定工作,科学规划假期以及新学期工作,要求教职工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2.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工作,针对师生外出旅行、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多,加强师生交通、防火、用电安全及假期防盗、食品卫生、煤气中毒、冬春季传染病等安全教育和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工作,强化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假期结束,要及时核对人员,对未按时返校的师生要及时了解情况。
3. 后勤部门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做好校内建筑物的安全防护和巡逻工作。完善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继续做好留校师生的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值班工作
1.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学校领导带班值班,学院办公室坐班值班,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电话值班。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值班工作方案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日常值守、信息报送、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2. 各单位负责人、值班人员要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及时接听电话并沟通处理有关事项。如遇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必须按规定立即请示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处置工作,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和发布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3. 学院办公室值班时间及地点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地点:1号行政楼3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2:学院办公室2018-2019学年寒假值班表.docx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