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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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学校会议场馆归口管理的通知

来源:0 时间:2019-05-06

中大南方校管〔2019〕5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学校会议场馆归口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为了更好调配校内会议场馆资源,服务各单位申请使用,现将校内各会议场馆归口统筹管理,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一、会议场馆配置情况

场馆名称

座位数

设备配备

备注

行政楼第二会议室

50位

投影仪


行政楼第三会议室

20位

电脑、投影仪


新综合楼第一会议室

60位

投影仪、扩音、同声传译


新综合楼第二会议室

30位

投影仪、扩音系统


新综合楼第三会议室

30位

投影仪、扩音系统


新综合楼第四会议室

30位

投影仪、扩音系统


新综合楼大礼堂

1500位

舞台灯光、音响系统


音乐厅

410位

舞台灯光、音响系统

首先保障音乐系教学活动

二、申请方式

1.校内会议场馆由校园管理部统筹管理与调配,各单位通过OA办公系统“会议申请与安排”提交使用申请,经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会议场馆管理员核准。

2.会议中心管理员:陈泽彬  电话:61787069/15220276094

三、使用原则

1.校内会议场馆优先保障校级重要活动使用,如遇学校重要活动安排,各单位须配合已申请会议场地的调整。

2.校内会议场馆原则上不面向校外单位开放使用,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由校内对接单位申请,审批后方可使用,并按学校规定标准收取相应场地使用费。

3.使用会议场馆须遵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会议场馆使用须知》(见附件),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学校财产损失需照价赔偿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会议场馆使用须知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9年55

(联系人:陈泽彬  联系电话:61787069/15220276094)

附件: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会议场馆使用须知.docx